2019年8月6日 星期二

《尚書中的堯典》(III)


             《尚書中的堯典》(III)


另外,堯帝任命羲仲(羲家老二;根據楊照先生所著之《尚書》所言),去住在一個名為暘谷的地方,恭敬地事奉太陽,並以黃昏時刻出現鳥星(南方朱鳥七宿)的現象來訂定春分時令,這是一個百姓分散田中開始更作,鳥獸交尾繁殖的時期。堯帝也命令羲叔(羲家老三;根據楊照先生所著之《尚書》所言),住在南方交趾,謹慎的測量日之長短,並以黃昏時刻大火之星(這星也出現於甲骨文的記載中,稱之為“商星”)的出現來確定夏至的時令。

至於和家的老二(和仲),就被堯帝任命在一個叫昧谷的地方,恭恭敬敬地舉行祭祀送走太陽,以黃昏時觀察到的昏星(水星和金星)來確定秋分的時令,這時晝夜等長,百姓可預備從高處移至平地居住,以避要來的寒風。和家的老三(和叔)被任命在北方一個叫幽都的地方,以黃昏時可見的昴星來確立冬至的時令,這時百姓都應躲在家裡以避風寒。

觀諸以上的記載,距今四千多年前,華夏百姓已經能確實的區分春夏秋冬,並且藉著不同的時令調整生活的步調,這種生活智慧應該是由實際觀測得來的成果。我們可以體會中國人的老祖先,早在四千多年前就已經具備了觀察天象和自然規律的科學態度,而這些觀察當然是為著切身生活的需要。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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