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的年青朋友,“思愛成病”般地尋找合適的另一半,創造宇宙萬有的神,也“思愛成病”般地成為一個人,來到地上尋找合適的配偶。這個宇宙中真正的所羅門王,來到地上追求書拉米密女(Shulamite)。
人一生中合適配偶的出現,從來不會是選擇出來的。這個世代中,存在著一個古怪的想法,要找一個合適的伴侶,必須精挑細選,看看彼此的個性合不合?能不能有效地溝通等等。所以就一個對象,換過另一個對象,在茫茫的人海中,尋找“合適的配偶”。(我記得在上大學時,有一位好友在找對象的時候,還安排了“依序面談”的戲碼。)好不容易,終於可以穿上筆挺帥氣的西裝,或者是披上潔白如雪,如夢似幻的白色婚紗,承載著眾多親朋好友的祝福,雙雙踏入結婚的禮堂。在交換過戒指和柔情似水般的愛意之後,開始了一段婚姻生活。然後,可能有許多的爭吵和衝突,突然一句:『我們彼此個性不合!』就可以輕輕鬆鬆地砍斷婚姻的經營,將婚前各種海誓山盟般的誓言,全然掃進垃圾桶,不留一點餘地。這是這世代中,流行的“家家酒婚姻”,沒有生命的成長,缺少了生命中穩定的內涵。
一生中生命伴侶的出現,是一個啟示,一個從神來的啓示。當真正的伴侶出現在你面前時,也不知道為甚麼,你裡面馬上有個回應:『這就是了!』好似工匠師傅手中咬合完美的齒輪,密密合合,沒有一點縫隙。我還記得年青上大學的時候,在師大後門碰見我未來的妻子。那時她走進校門,正趕著上課去。我見她精神不太好,就問了一句:『生病了嗎?』她點點頭,我很自然地伸手去輕觸她的額頭,看看有沒有發燒?就這麼一個接觸,就這麼一句話,事情就顯得明朗清楚了。
兩個人在一起,有許多方面的適應和學習需要慢慢地調整,畢竟雙方原生家庭的背景和習慣是不一樣的。然而真正的婚姻生活卻必須是一對愛侶,居住在一起,共同經營出來的一個生命見證。有些人在結婚前會先簽署一份“婚前協議書”,協議書上明訂,可以作這個,不可以作那個。財產分開管理,你有你的戶頭,我有我的帳戶。我賺的錢,你不可以碰,你賺的錢,我不能要。一起出去喫個飯,還得決定一下由誰來買單付帳。這不是婚姻,不是見證,只能稱為“肉身的同居”。婚姻生活需要一種深刻的經營,在經營中譜出彼此唱和,疊交編織的生命旋律。聖經中的歌中之歌,不只有書拉密女的說話,還有所羅門王的應和。書拉密女說完一段,所羅門王接著說下一段,兩段話語流洩的情懷,匯聚成一整片優美動人的情節。這是歌,這一首歌中之歌,是由王和女子共同編織出來的一首情詩。如果只有所羅門,或許只能唱出智慧歌。如果只有書拉密女,也只能唱出輕柔呢喃的空靈小調。有了所羅門王,有了書拉密女,就能唱和出一首歌中之歌的雅歌。
一首動人優美的情歌,絕不會是一人獨唱的單戀曲。書拉密女說:『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啊!我雖然黑,卻是秀美,如同基達的帳棚,好像所羅門的幔子。』(雅歌一:5)所羅門王說:『你的兩顋因髮辮而秀美,你的頸項因珠串而華麗。』(雅歌一:10)基督徒喜歡讀雅歌,因為這是一首屬天的君王和地上追求王的女子共同創作出的一首曠世情歌。
基督徒每天在地上的禱告,也應該是要與主唱和出應時的雅歌。我們不需要向主訴苦說難,好似一個沒有盼望的外邦人。主說:『你不可效法他們,因為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馬太福音六:8)我們的祈求,是在盼望中的祈求。神兒女的臉上,不應帶著愁苦,而要能有那因認識基督耶穌而散發出來的榮光和喜樂。有需要時,可以祈求,因為我們在天上的父會給我們答應。有疑惑時,可以尋求,因為父神必叫一切的事物都顯明。但更好的是向神向著主的讚美。我們的讚美,必須是來自於我們對主的主觀經歷,而不能只是高亢激昂的語調。缺少了經歷的讚美,是粉飾的牆,是六七十歲皮膚上的一層濃妝。
信了主以後,有一件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最為稀奇寶貴,那就是神的靈住在我們裏面。(哥林多前書三:16)教會中總有許多人盼望著神蹟奇事:說方言,作異夢,擁有按手醫病的神奇恩賜等等,但沒有一種比得上真認識神的靈,的的確確住在我們裏頭的這個屬靈事實。人在地上為著吸引眾人的目光,總喜歡說大話,誇浮言,以換得別人的注意。教會中也有許多人,有著同樣的傾向。大話和浮言能夠將眾人的目光引到自己的身上,但這些都不屬於歌中之歌的曲調,也不是人尋求神追求主的過程中所產生出來的雅歌。主的使徒對這些事情,最有深刻的領會。保羅弟兄向哥林多的聖徒們說:『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哥林多前書四:7)人一內顧自己,往著自己裏面看,最是醜陋不堪,因為少了一份從主來的遮蓋。保羅弟兄接著又說:『我想,神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為我們成了一臺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哥林多前書四:9)人要屬靈,必先得認識自己身上的汙穢不堪聞問且一無可取,然後才能看見一點神的作為。
雅歌中的女子說:『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啊!我雖然黑,卻是秀美‧‧‧』(雅歌一:5)是曠野中的日頭將我曬黑了。我在曠野中來來回回的遊走,身上披的是日頭塗抹在其上的黑。這顏色毫不起眼,沒甚麼可誇的,我所缺少的,就是潔白榮耀的見證。可是,我卻又是秀美的,因為是神創造了我,我有祂的形像和樣式,所以秀美。屬天的君王所羅門賜給我一個難以抗拒的魅力,我從曠野來到了耶路撒冷,看見所羅門的幔子。這幔子是王美麗的同在。我的秀美,完全是因為王。有了王的同在,就有王的幔子。書拉密女吟唱的詩句,也是使徒深處的詩情:『因為我們成了一臺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在世人和天使的眼中,看得見神在我們身上的工作。
人的屬靈,在於他裏面有神的靈住著,一個極為寶貴的啟示和事實。許多信了主的弟兄姐妹都知道這個,也能說這個,但不一定會那麼珍賞這個屬靈的事實。我們通常是去追求我們所要的,而把神的聖靈擺放在一旁。得要有病痛纏身或是逆境來襲之時,才會專心迫切的向主禱告。這好像是汽車的備胎,平時備而不用,只等爆胎的時候,才臨時湊合一下。我們的主,是許多人的備胎,祂不在一切事上擁有主權。基督徒將生命的恩典漏光,不是因著生病,也不是因著破產,而是因為不珍惜是靈之神的內住與同在。在職場上工作的人,很怕得罪上司或主管,但就不害怕得罪聖靈。在學校上學的學生害怕得罪師長,卻不怕讓聖靈擔憂。我們在神面前恣意妄為,批評論斷,讓世人和天使看一場以我們自己為主角的荒謬戲碼。
教會中的聚會,可以使人覺得非常“屬靈”。那些擁有講台的牧者更是如此。神學的探討,哲理的思辨,廉價的關心,“一個出版”的堅持等等,都是光怪陸離的奇裝異服。男人如何穿上燕尾服表演優雅高尚的紳士風範,基督徒也同樣以各種神學美衣,妝飾自己的信仰。
屬天君王的配偶的確需要可穿著的衣服,而且一共是兩件。詩篇四十五篇,是可拉後裔的訓誨詩,也是一首愛慕歌。民數記第十六章記載著利未的曾孫可拉聚集一群百姓中間的首領來攻擊摩西,神使他們腳下的地開出口來,可拉一黨人,全都活活的墜落陰間。這件事,嚴重地得罪了神,神也立刻顯明了祂的審判。但因著神的憐憫,有可拉的後裔存留下來(恢復版聖經詩篇四十二篇第一節的第一個註解),他們成了唱詩的詩人,在詩篇第四十五篇裡,唱出了王女的兩件衣服[2]:『王女在 君尊的住處,極其榮華。她的衣服是用金線交織成的。她要穿刺繡的衣服,被引到王前。隨同她的陪伴童女,也要被帶到你面前。』(詩篇四十五:13~14)所有的信徒,都有王后的位份。她的第一件衣服,是用金線交織成的,這是我們的第一層遮蓋,由基督的神性交織而成,是我們的義。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贖,使我們藉著祂得蒙稱義,是神自己在祂兒子裏面成了我們的義。第二件衣服,需要經過刺繡的細膩製作,這是那賜生命的靈,在我們裡面變化的工作。
王女至終要被帶到王的面前。缺了王后的 君王,是一個不得了的遺憾。這遺憾晃動著百姓的同情和歎息。王必須要有王后,王后必須屬於 君王。在把王后妝扮起來的時候,王后得穿上兩件衣服。一件是王給的,另一件是王后的刺繡。刺繡是一件細膩的工作,需要細針和各種纖細強韌的絲線,一針一線地編織成功。有經線,有緯線,經緯交疊,由巧匠的巧工,刺編成一幅一幅動人的圖畫。父神特別在主的名裏差來第二個“保惠師”(Comforter;約翰福音十四:26),要將一切的事指教我們。這第二個“保惠師”,就是真理實際的聖靈(the
Spirit of Reality;約翰福音十六:13),祂是編織刺繡的巧工,要把各樣神性的豐富內涵,一針一針地刺繡在我們每個人的身上。在神聖別的工作中,神和聖靈為我們完成了兩件美衣,使我們不赤身露體,可以被帶到王的面前。主耶穌曾用一個比喻,來說明諸天之國(the
Kingdom of Heavens)的奧秘。祂說:『諸天的國好比一個作王的人,為兒子擺設婚筵。』(馬太福音廿二:2)祂打發僕人去召那些被召的人來赴婚筵,他們卻都不肯來。最後,主要奴僕們往岔路口去,將所遇見的人都請來赴婚筵。這被請過來赴婚筵的人,有善,也有惡(都是喫了善惡知識樹上之果子的後裔。)王進來,觀看每一個被邀請來的善人和惡人,見那裏有一個沒有穿婚筵禮服的,就對他說:『朋友,你沒有穿婚筵的禮服,是怎麼進到這裏來的?』那人無言可答,於是王對僕役說:『把他的手腳捆起來,扔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因為被召的多,選上的少。』這整個比喻,是記載在馬太福音第廿二章裏。要有份於諸天之國的婚筵,必需有另一件禮服,那是由聖靈刺繡出來的第二件衣服。
被針刺繡過的布疋,失去了布疋原來的模樣。當王女穿着第二件衣服來到王的面前,王的眼目所見,全是巧匠精細的手工。當聖徒被帶到主的面前時,主要看見聖靈在他身上製作出來的各項見證。這些優美的見證,惟有藉著神所創造的人,才能得著全然的彰顯。
人最大的問題是遠離神,不想追求主,不讓神的聖靈在我們身上作必要的工。當真正的福音要傳給人時,人的反應總是拒絕的。當人接受了福音,享受短暫的救恩之樂之後,又張開眼睛,把目光投射在其他的事物上,完全不理會並珍賞聖靈的工作。有人回到世界的潮流中載沉載浮。有人則在宗教的世界中,尋求高人一等的安身立命之處。人的心思趨向飄盪,總想在虛空的浮華裏掌握些甚麼。還未得救的時候,盼望著在地上作王。得救了以後,希望在宗教世界中得具分量。主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馬太福音八:20)今天我們也可以說:『政客有舞台,神學家有講台,聖靈卻沒有可以作工的地方。』聖靈要在我們身上有各方面的製作,必須我們願意。一個向著神的願意,可以帶進許多細膩的刺繡和屬靈的祝福。屬天的刺繡和祝福,不是教導,也不光是啟示,只有經歷過的人才知道。那是神賜給他“隱藏的嗎哪”(啟示錄二:17),是內室裏的交通。(雅歌一:4)
最近,我得到了一本大部頭的書,書名是“世界觀的故事”(How Now
Shall We Live?)[3],由兩位基督徒作家執筆。一位是Charles
Colson,另一位是Nancy Pearcey。在看見這本書之前,我並不認識這兩位作家,但書衣上的說明,卻不得不叫人肅然起敬,因為Charles
Colson先生是講員,評論家,曾擔任過美國總統尼克森(Richard Milhous Nixon; 1913 ─ 1994)的幕僚。另一位Nancy
Pearcey女士,則是某個論壇的政策主任,也是某個廣播的執行編輯。他們都寫過文章,也出版過書籍。這一本英文版的大部頭著作,於1999年寫就,中文版則是在2006年印行第一版,全書一共有716頁。一本精裝厚重的書籍,是來自於一位可愛年青人的情意。將之捧在手上,份量的確不輕。整本書的內容,討論著世界觀,神的創造,人的墮落,基督的救贖,然後問:『如今我們該如何生活?』書中資料豐富內容充實,想必花了作者不少的精力和時間。兩位作者在這些事上不懈怠的經營,應該不能輕看。聽說這一本書,是許多主內弟兄姐妹認真追求的一本好書。
一般而言,書的價值在於它內容的豐富和資訊的確實。就這兩點而言,這本書無可挑剔。況且作者的文筆和敘述能力皆屬上乘。單從人的各方面看來,“世界觀的故事”的確稱得上是一本好書,一本值得大家閱讀的好書。但是就屬靈這一面來看,這本書不是雅歌,不是歌中之歌,它裏面沒有王和女子彼此唱和的尋求,也沒有神與人之間羅曼蒂克情意的發表。它裏面有說明,有故事,有客觀的論證,有哲思的閃爍,有信仰的宣告,但是卻沒有聖靈的刺繡。作者們講創造,講原罪,講墮落,講墮胎,講良心的掙扎等,卻少了聖靈的說話。聖經中神的話,只被用來支持作者自身信仰的論點,而不是神在聖靈中有主權的發表。整本書中的味道,好似學院中的學者撰寫論文時,引用名人佳句來支持論文中的各項論述。
人之所以愛主,是被啟發出來的。我們對於主的認識,是藉著聖靈的啟示。當我們認識了主的俊美與豐富,自然會產生愛慕之情。這由愛慕而來的追求,激發出:『願他用口與我親嘴,因你的愛情比酒更美。』的詩情。“論述”的作法,是以作者為中心,聖靈反倒成了陪襯,這在信仰的事上,是蒼白且無能為力的。許多基督徒作家的通病,就是把自己當成的真理的辯護人,而不是真理的見證人。
作者在該書的序言中說:『轉眼不看文化,其實是背離了我們從聖經領受的命令和我們自己的傳承,因為這等於是否定神在一切生命之上擁有主權,對教會來說,沒有甚麼事會比轉眼不看文化更致命,或更不合時宜了。』[3;第九頁]把聖經從頭翻到尾,實在看不出我們的神在那裡命令了祂的子民要好好的參詳地上的文化,然後藉著文化的重整來恢復神在地上的掌權?主只藉著使徒保羅說:『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被咒詛的”,為叫亞伯拉罕的福,在基督耶穌裏,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藉著信,可以接受所應許的那靈。』(加拉太三:13~14)神的兒女可不可以將這些話當成是“文化”?若是不能,為甚麼要把自己心思裏琢磨出來的觀點,當成是神的命令呢?
在這本內容非常豐富的書中,作者討論“大爆炸理論”、“自然主義”、“分子生物學”、“達爾文主義”、“解構主義”等目前人類文化中的各種學說,希望藉著批判這些主流文化思想,來突顯基督徒的信仰,誠可謂用心良苦。但是在對這些主流文化思想義正辭嚴的批判聲中,我們聽得出歌中之歌的優雅動人旋律和神與人之間親密的交通情感嗎?
“世界觀的故事”這一本書,是當代知名的基督徒對於各種文化現象客觀並犀利的批評,絕對是值得閱讀的佳作。但若要認識神在祂永遠裡的計畫和命令,就得回歸到聖經。聖經是一本神給人的情書,聖經中的話,使我們眾人對主“思愛成病”了。
參考資料:
[1]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7857081.shtml
[2] 詩篇生命讀經第廿一篇;李常受弟兄著,台灣福音書房
[3] 世界觀的故事(How Now Shall We Live?);
寇爾森、皮爾絲(Charles
Closon and Nancy Pearcey)/合著;
林秋如、林秀娟/合譯;
校園書房出版社(2006)
PCL 2013/5/17